我中心位于静兰路东一巷独秀苑三期东南侧土地面向社会出租,现将出租信息、竞租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出租土地相关信息:
1.土地位置:静兰路东一巷独秀苑三期东南侧(详见附图)
项目名称:独秀苑三期出租项目
2.面积:2364㎡土地
3.租赁期限:两年
4.用途:仅限于停放车辆,可配置不超过100㎡集装箱作为管理辅助用房。
5.起租价:2364元/月,免租进场期两个月(签订土地移交书之日起)。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必须于2026年7月20日前以转帐形式(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交至指定账户,否则投标视为无效。
7.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纳5万元至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与租赁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7005 5201 0202 31
二、投标人资格: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临时使用要求:
1.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需提交场地使用计划和平面布置图,并在场地入口处设置场地信息公示牌(信息内容:土地权利人、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需在地块内东南角位置安装1套具备防水、360度旋转的有线或无线网络摄像头监控设备,设置我中心可单独操作的监控系统权限,待完成上述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若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我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并与我中心签订土地移交书方可进场使用,免租期2个月。若未按期缴纳,我中心可终止合同。
3.临时使用期间,如因国家建设需要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出让土地,我中心可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中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撤离完毕,将土地恢复原状交还我中心。
4.临时使用期间,擅自改变场地用途、违规搭建违章建筑的属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一经发现我中心将解除合同,并派驻安保人员进场实施场地封场管理。
四、竞租方式:
1.采用现场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我中心与中标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按要求提交场地使用计划和平面布置图,并完成场地信息公示牌、监控设备安装。如逾期未完成,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名投标人。
3.未中标人在投标结束后可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需提交以下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如未提交不得参与竞标。
1. 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单位的报价如非本单位法人代表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不得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中查询结果的截图)。
4.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
五、开标位置: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6楼。
六、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10点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我中心按规定在上午10点30分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772-2810405。
位置图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