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4〕17号

发布日期:2024-07-19 17:00   作者: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打印正文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P(2024)6

锦绣路和滨江东路交汇处地块

3104.88(其中地块一:2214.71平方米,地块二:890.17平方米)

地块一: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地块一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地块二绿地率不低于65%

地块一:建筑高度不大于80m,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8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95m。地块二: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3.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12m。

地块一:商业用地

地块二:地上为公园绿地,地下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40年、公园绿地50年、地下交通运输设施用地50年

1900

950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729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网址:lztc.yun.liuzhou.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729日至2024816日,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816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81616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挂牌时间为:2024899时至2024819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

联系电话:07722802292(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53319500772-2833271(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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