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4〕11号

发布日期:2024-05-17 15:05   作者: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打印正文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产业类型

G(2024)7号

沙塘镇南片C-7-3地块

61664.37平方米(含排水干渠保护范围面积5714.95平方米)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12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一类工业用地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0

1455  

1455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1.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98万元/亩;

2)容积率须不小于1.12且不大于 2.0;建筑系数大于等于 56%

3)项目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27万元/亩;

4)项目投产后,产出强度不低于3913万元/亩;

5)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建成并投产;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能耗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能耗标准;

2.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步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3.项目开发应处理好用地内原有片区自然排水通道,确保原有排水的顺畅,不影响周边自然排水。该地块及周边排水管线情况复杂,项目实施时应做好地块及周边排水管渠探测工作,如涉及对原有排水管(渠)改造的,应提出改造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在用地内原有污水主管未完成迁移改造前,不得在污水主管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建设。

4. 如建设净用地内有现状架空电力线,在未完成迁移改造前,不得在电力线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建设。

四、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517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517日至20246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67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67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46109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

联系电话:0772-2811226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159056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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