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6〕27号

发布日期:2026-09-30 20:50   作者: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打印正文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P(2026)10号

城邕片B-7-1地块

40179.03

不大于2.8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14000

2800

P(2026)11号

城邕片B-10-1-1地块

20384.15

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9650

2000

P(2026)12号

航五路北面E-6-8地块

37077.12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18100

3700

P(2026)13号

飞鹅-东站片E-1-3地块

9598.08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不低于25%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4500

1000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6)10号:1.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城邕片B-5-3地块,13319.04m²)范围内出资建设一所小学(规划班级数18班),学校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应给柳州市柳南区教育部门。学校建设应符合学校规划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应于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学校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无偿移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配建学校须与本地块项目同步建设,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签订学校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学校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财政局评审中心核定,核定后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0.8亿元。若低于0.8亿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财政局补缴经核定的学校资产价值与0.8亿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0.8亿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3.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5.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6.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二)P(2026)11号:1.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周边规划城市支路,总用地面积18414.63平方米。道路建设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道路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无偿移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配建道路须与本地块项目同步建设,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签订道路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道路建设及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道路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财政局评审中心核定,核定后的道路资产价值不低于2640万元。若低于2640万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财政局补缴经核定的道路资产价值与2640万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2640万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3.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5.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三)P(2026)12号: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P(2026)13号: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8日通过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门户网站(网址:lztc.yun.liuzhou.gov.cn)以及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网址:ggzy.Liuzhou.gov.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进行报名参与竞买。

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并提交《出让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资料,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13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网址:lztc.yun.liuzhou.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6时。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28日16时30分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上确认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9时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进入竞价环节,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关于数字证书(CA证书)的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

联系电话: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802292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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