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5〕34号

发布日期:2025-11-25 17:05   作者: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打印正文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P202513

航五路北面E-6-8地块

37077.12(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17796.94㎡,合26.70亩;地块二用地面积19280.18㎡,合28.92亩)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城镇住宅用地

70

9450

4725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需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跃进路南段西片B-1-11地块(用地面积为18629.39平方米,合27.94亩,学校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范围内建设一所小学(规划总班级数为30班),学校建设应符合学校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应于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竣工,并于竣工一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在学校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将学校土地连同建筑等产权移交给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竞得人同意地块按分期开发方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建设审批许可工作,具体为:竞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涉及分期交款利息和出让金违约金的,亦需付清)后,可以申请办理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约定地块的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前,竞得人不得申请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待约定地块的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后,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学校移交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再予以办理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同时,在未完成约定地块的学校移交前,竞得人不得申请地块二开工建设,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地块二的建设审批许可工作。

(三)竞得人需在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学校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学校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核定,核定后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9500万元,若低于9500万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补缴经核定的学校资产价值与9500万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9500万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

(四)若竞得人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学校建设和移交工作,地块二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和权属登记,对竞得人不予以任何补偿赔偿。

(五)竞得人负责在小学东侧配套建设一条城市规划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度为300米,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建设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道路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给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签订道路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道路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道路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核定,核定后的道路资产价值不低于600万元,若低于600万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补缴经核定的道路资产价值与600万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600万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

(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九)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该宗地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124日至20251215日通过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门户网站(网址:lztc.yun.liuzhou.gov.cn)以及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网址:ggzy.Liuzhou.gov.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进行报名参与竞买。

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并提交《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资料,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124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网址:lztc.yun.liuzhou.gov.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121516时。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12151630分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上确认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25121610时。

拍卖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网上竞价,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关于数字证书(CA证书)的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

(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

联系电话: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851215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