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5)7号 |
渡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1号地块 |
18000 |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3.7且不小于3.0 |
建筑密度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30% |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0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115m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
15600 |
3120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该宗地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拍卖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6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8日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5年7月28日16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拍卖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0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851215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8日